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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如何创建可赢利的持续发展的互联网

  随着IP网络及其业务的快速发展,运营商(ISP)和内容提供商(ICP)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烈,导致美国国会重新研究互联网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最近SBC的CEO说,现在有些公司,没有一米铜线和光纤,就靠占用他们的资源发了大财,比如yahoo,google,skype和microsoft等等,他们都是狗屎。yahoo等回应,那么运营商为什么不能有自己的yahoo和google呢?!运营商落后的管理和文化,庞大的身躯和官僚决策,简直就是笨蛋,注定要失败。

  中国电信在互联网络上同样面临着投入越来越高、ARPU值却越来越低的困境。中国电信如何建设一个可赢利的互联网从长久看,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如何双赢,各得其所?

  希望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作为一家企业的研发中心,“创新、民主、合作、学习”是其企业文化的内核,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呼声中,我们在思索院报可以做什么?通过企业内刊这样一个传播载体,我们希望能搭建一个平台,营造一种氛围,为我们研发工作推波助澜。本期沙龙我们邀请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高级专家徐建锋作为主持人,与院内专业人士共同探讨中国电信如何在互联网上赚钱,大家各抒己见,思路多样,非常精彩。未来我们还将推出不同的话题,邀请更大范围的人员来参与,我们相信通过交流和讨论,我们的研发视野会越来越开阔、思路会越来越清晰!敬请读者关注!

  观点一:电信运营商以流量计费

  卢燕青:徐建锋提出的这个主题,是一个很大而又很难有效解决的难题。下面以我个人的一些理解,从赢利模式和网络如何支持这种赢利模式的两个角度出发,以“关键点”的方式谈谈我的一些个人看法,抛砖引玉,请各位专家指正。

  一、赢利模式方面:

  1)对ICP的赢利模式:电信商提供了基础的网络设施,如果被各种应用商榨干的带宽,必然会用网络反击,建立一个新的价值链。在宽带新的价值链上,运营商需要将目前ICP主导的模式扭转为以运营商为中心的模式,电信运营商在牢固把握骨干网运营者、主营业务运营和服务提供者这两部分价值外,通过与ICP合作的过程,打破ICP和用户之间通路的过程,通过运营商对ICP的选择,来给最终用户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内容消费。与此同时,运营商也收到了应得的价值。

  可供选择的途径:以流量计费结合内容计费。那些纳入电信管理的流量可以不计流量,那是一个白名单,而其他的全部是黑名单,纳入流量计费的范畴,这将迫使应用开发商与电信妥协。如果主流营运商一旦采用流量计费,整个互联网的规则将发生重大的变化。内容计费变得可能,电子邮件、网络歌曲下载都可以成为有利可图的生意,只要他们纳入电信的流量计费的白名单中,就可以收到钱,与电信分成,那些任意制造流量的应用必然会因为更高的流量使用费用而被用户抛弃。电信所要做的就是及时招揽到足够的合作营运商,保障用户仍然有充足的应用可以放心使用,那么应用商呢?与电信合作找到了收钱的渠道,发展将比完全自由的应用商更有发展前途。总之,应用逐步从无序转向有序是必然的。

  2)对用户的赢利模式,可以考虑尝试将影视、游戏、证券、教育、交易、城市生活等作为互联网的基础业务,而将不同时段不同带宽能力(或区分本地和非本地的业务流量)互联网访问作为增值业务看待(同时配合汇聚网络的流量监控,可自动引导P2P大带宽的下载在网络空闲时使用),从而通过价格杠杆和网络控制手段取得运营商和用户对带宽的平衡。

  3)运营商自身可挖掘的赢利模式:在大量的SP提供的业务的基础上,进行业务捆绑和集成,产生新的增值业务价值。就如同每一种单独的水果估计卖出的价格有高有低,但打包成一个水果篮就可以卖出超额的价钱,目前的商务领航其实就是这种赢利模式的一种尝试。

  二、支撑赢利的网络能力方面:

  1)接入控制方面:需要加强运营商主导接入和应用终端的定制和部署,一方面可以在离用户最近的地方区分和识别用户,并采取相应的流量限制;另一方面通过终端与业务管理平台和业务平台的交互,实现网络差异化的服务。

  2)在网络流量控制方面:需要考虑在网络的汇聚层面部署流量管理设备。基于流量管理设备及管理平台,一方面可以实现为宽带用户提供个性化、高性价比的宽带接入服务产品和服务内容的选择门户;另一方面,为ICP提供一个直接面对接入用户的销售平台和明确消费目的的用户市场。

  3)在路由转发优化方面:需要重视业务路由思路(或业务寻找),随着以后基于SIP/XML应用的蓬勃发展,互联网的转发机制应考虑为SIP/XML而优化,以便在有限的网络资源基础上为用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4)网络设计方面:由于传统网络设计是收敛的,而p2p将流量引导到了终端,所以目前产生了许多问题。因此,未来网络设计必须考虑p2p应用。

  观点二:对信息内容进行有效的分类和处理,是运营商盈利的巨大机会

  梁容文:对于“中国电信如何构建可盈利的持续发展的互联网”这个话题,我从近期的角度考虑,有一些想法,请大家指正。

  一、带宽不是盈利的关键点。对个人用户来说,从64K提高到2M/4M是一个文本向多媒体升级的革命,但是再往上提高带宽,暂时看不到太多需求,运营商不应该过度升级网络。对于BT应用,运营商可对端口、连接数、流量以及上下行速率等实行配额,配合资费套餐,引导不同需求的用户选择不同的套餐,避免用户需求的过度满足。

  二、在宽带接入业务的基础上拓展新的优势业务。大量的信息交互都在运营商网络上进行,对信息内容进行有效的分类和处理,是运营商盈利的巨大机会。例如:

  1)域名地址转换出错时的广告推送;2)弹出窗口的屏蔽;3)垃圾邮件过滤;4)病毒过滤;5)网站排行榜(类似ALEXA)。

  三、抢占桌面,提高黏性。宽带接入业务的劣势是与用户的交互太少,导致转换门槛降低。一个强大、易用的拨号客户端软件是运营商抢占用户桌面的重要棋子,也是提高黏性的重要手段。应通过提供特色服务功能、资费优惠等方式,迅速提高渗透率。

  四、IM+email是人在互联网上沟通的基础,必须结合宽带接入的优势,发掘特色功能,与现有产品形成差异化,逐步成为领导者,在此基础上才能掌控全局,重新夺回运营商的控制权。

  总之,围绕我们占据绝对优势的接入业务,不断拓展新的优势业务,关键在于分阶段、逐个实施、不断叠加的做好新优势业务。

  观点三:反对电信运营商贸然筑“围墙”应从提供的业务产品和服务入手寻找可盈利点

  武娟:互联网拥有智能的终端和海量的内容信息,长期采用遵循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的商业模式,用户的低价、自由、个性化的消费习惯已然形成。如果违背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冒然采用网络控制手段,约束、改变用户消费行为,封闭互联网络,向用户或ICP强行征收“过路费”,短期内或见成效,但容易激起用户不满,造成存量流失,面临来自各方的“阻碍通讯”的问责;同时依然无法阻止甚至促进skype等ICP应用的发展,并非长远之计。

  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市场经济并非免费经济,没有商机。无论是ICP还是ISP,只要其产品满足了用户对质优价廉媒体、信息服务的需求,就能赢得用户,使用户“慷慨解囊”,进而赢得市场,占据产业链的主导位置。以一度落后的苹果公司为例,凭借iPod和i-Tone等媒体产品的成功,占有全球数码音乐播放器市场75%的份额,垄断了近80%的授权音乐下载服务,再度挤身世界500强的行列。

  为此,中国电信应改变传统电信业务的运营思路,主动出击应对ICP和新技术的冲击,以满足用户需求为中心,不断进行业务和技术创新,打造新型的业务平台,开发新型的互联网产品,利用电信的优势资源,以丰富内容吸引用户,以优质服务锁定用户,争取把目前不赚钱的互联网流量疏导至中国电信的可运营可管理的业务流中,进而转化成能给中国电信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高附加值业务。只有这样,电信运营商才能在互联网市场经济中“赚钱”。最终成功转型到“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

  许国旺:我认为互联网一直以来就有清晰的盈利模式:电信运营商(ISP)提供带宽赚取接入费用,内容提供商(ICP)提供内容赚取内容费用,两者和平共处,井水不犯河水。但是最近几年,电信运营商由于竞争激烈流年不利,看到内容提供商们的股价在纳斯达克不断飙升,市值不断扩大。自觉不自觉地犯上了“红眼病”,老是认为内容商拿走了自己的收入和利润,像祥林嫂一样到处哭诉:没有一米光纤和铜线的内容提供商靠“占用”、“榨取”、“骗取”自己的资源发了横财。因此,在运营商内部,想通过技术手段“限制”、“控制”、“管制”用户和内容提供商的人和思想大有市场,很多人幻想着通过技术手段控制了用户和内容提供商,就可以从内容提供商那里分成内容费用,从用户那里收取更多的钱。想法无疑很好,只是光从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了;用户和内容提供商未必愿意。用户看一部电影向内容商交一部电影的钱,看两部交两部的钱,这在用户和内容商看来都是合情合理的事。内容商不愿意分一部分利润给电信运营商,用户也不愿意再交钱给电信运营商。就像有线电视一样,用户交钱给有线电视公司使用线路,有线电视公司收取线路费用,内容提供商电视台赚取广告费用,各得其所,没听说过有线电视公司从CCTV分成过广告费用,也没听说过有线电视公司从用户那里再收取别的内容费用。另外,内容提供商榨取了电信运营商的资源了么?我认为这种说话值得商榷,我觉得合理的说法应该是用户合法地使用了自己花钱购买的带宽。用户交了接入费用(如每月200元的包月费用),当然有权力使用它。设想一下,如果用户租了电信的带宽却不能上新浪,不能打游戏,不能MSN,不能VoD,那用户租用带宽能干嘛呢?用户为什么还要租用带宽呢?我们不能在收了用户的接入费用之后不允许用户使用它!至于电信运营商指责内容商没有光纤和铜线靠骗取别人资源赚钱,在我看来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企业盈利的手段千差万别,并不能要求别的企业也要像电信运营商一样,难道赚钱就一定需要光纤和铜线?天下那么多公司没有光纤和铜线不也都可以赚钱么!难道电脑硬件公司也要抱怨软件公司是没有一块芯片的公司,靠榨取别人的资源来获取暴利么?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不可能只种瓜却同时收获瓜和豆;同样,电信运营商也不可能只提供接入服务却赚取接入费用和内容费用。电信运营商的任何试图控制用户和内容商以获取暴利的举动都将是徒劳。历史将证明互联网的盈利模式不可改变—电信运营商提供带宽赚取接入费用,内容提供商提供内容赚取内容费用,大家都赚钱,这叫各得其所,这就是互联网清晰的盈利模式。

  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电信的出路应该是转型,在数据方面我认为中国电信的转型应该由电信运营商(ISP)转型成电信运营商(ISP)和内容提供商(ICP),既提供接入服务,又提供内容服务。随着移动接入等各种新技术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ARPU值将越来越低,宽带接入将逐步进入微利时期。尽管现在用户对带宽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是我认为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技术的发展,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带宽终将过剩(一切电子产品都会过剩),在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竞争将更加残酷。因此,我认为单纯提供宽带接入服务是没有很光明的前途的。相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将通过互联网来沟通、工作、购物、娱乐,内容服务将是一座巨大的金矿。电信运营商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便捷的收费渠道,充足的技术人才。先进的网络设施,不知道利用这些先天优势提供内容服务赚取超额利润,却一心谋划着掐别人脖子来虎口夺食。这不是舍本逐末又是什么?电信运营商就像拿着金饭碗讨饭的乞丐!我们可以在过时的小灵通技术上一掷千金,我们可以为没有多少需求的3G网络躁动不安(上窜下跳?),我们却不能静下心来塌塌实实地做内容服务么?这只能说明我们还很浮躁,还没有摆脱追求垄断利润的思维。中国电信要想取得更大的发展,唯一的出路就是为用户提供更多的产品和更好的服务,与用户共享现代信息文明,在不断服务用户的同时达到自身的发展。而做内容为中国电信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契机,一个可以为用户提供更多产品和服务的契机,一个发展自身的契机。我觉得中国电信在数据方面的希望应该是内容,中国电信在数据方面应该由ISP转型成ISP和ICP。

  互联网不需要改变,需要改变的是我们电信运营商自己!

  丁明铃:其实一些ICP成功这个事实,更多说明了ICP的眼光、ICP的着眼点是在用户身上,他们用心不断地去了解用户想要什么?自己能提供什么?自己提供这些需要什么?自己的IDEA用户接受的概率,怎么让用户更能接受自己提供的服务等等。这些不一定都要以降价的方式实现,当然初期ISP没有很清楚地看到ICP的目标和市场,没有针对作精细化收费标准,让ICP成功得更快、更容易。需求带动业务,服务强化业务,ISP的最终利益来源是用户(包括ICP),用户需要什么?用户关心什么?基于用户的需求(要让他们觉得有利哦)有没有什么方法、途径从他们身上‘捞’到更多的利益,双赢是有效的,经济市场只讲付出不讲回报的可能很少,若非双赢能反复几次呢?

  观点四:电信运营商应建立联盟来掌控行业未来

  刘广义:毫无疑问,ISP已陷入囚徒困境。谁都想降价促销,谁也不敢加价,ICP当然乐得其所。ISP太多了,电信,网通,联通,铁通,广电,电力,竞争如此激烈。美国更不用说了,上百个都有。而google,全世界只有一个,当然google赚翻了天。ISP要赚大钱,我觉得只有一条,建立联盟,齐心合力掐ICP脖子。如今美国现在已经着手这样干了,大家可以google一下新闻“谁交费多谁网速更畅通美电信巨头挑起网络大战”。

  新闻链接

  谁交费多谁网速更畅通 美电信巨头挑起网络大战

  本报华盛顿1月23日电如果你上网搜索信息,是选择yahoo还是google?如果你上网淘卖东西,是选择Amazon还是Ebay?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但是如果有一天,yahoo的速度远比google落后。Amazon跟Ebay比起来像老爷车,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22日的《华盛顿邮报》称,一场围绕服务标准的网络大战正在美国悄悄展开。

  电信巨头:优质优价

  近来,美国的电话公司纷纷提出新的商业计划,准备在未来几年,改变网络商务和信息的流通模式,向网络公司增加额外的收费,以确保缴费的公司网速更加畅通。这是十几年来,美国的电信公司第一次提出此类方案。

  Google和Yahoo这样的公司。为他们的联网服务是支付了一定的费用。但是当Google升级他们的服务——占用更多的带宽时,美国老牌电信公司AT&T得到的额外回报却非常少。当Yahoo的几百万用户在网上下载巨量的歌曲、电影和游戏时,AT&T不得不为如何扩容带宽伤透脑筋,AT&T为此投入的巨额研发费用,无法从网络公司那里得到补偿。

  看着网络运营商们不断变着花样从客户那里获得滚滚财源,提供基础硬件设施的电话公司有点坐不住了。AT&T目前表示,他们决定单方面退出“中立原则”,向那些愿意支付额外费用的网络运营商提供更好的服务。其他大公司如Bellsouth、Verizon对此表示赞同。

   网络公司:叫苦连天

  一石掀起千层浪。对于电话公司的“征税”要求,不仅网络公司受不了,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公司都叫苦连天。

  Google认为,电话公司向那些具有创业精神的成功网络企业征收新费,将会抑制网络商务的发展。“如果设备提供商能够影响到消费者可以在网上看到的内容,这将危及今年来大获成功的网络交流模式。”

  针对Bellsouth公司可能向苹果公司的iTune播放器每下载一首歌曲增收5到10美分的传言,一些网民抱怨这将妨碍他们享受音乐的乐趣。

  消费者:结盟反击

  为了不让电信公司横插一手,搅乱网络市场的格局。网络公司和消费团体结成了强大联盟。除了Yahoo、Google外,全美消费者联盟和全美消费者联合会等组织纷纷游说国会和联邦电信委员会,要求把“网络中性化”的概念写入新的法律条文中。此外,包括网络旅游服务公司、新闻媒体和其他数百家相关公司都在采取行动。

  在这场公关大战中,有线网络公司虽然也反对强制实行“网络中性化”,但他们至今保持谨慎,不愿表态。

  目前,在美国家庭宽带网市场中,Comcast、时代华纳等有限网络公司占据了55%的市场份额。

  许多议员不愿对因特网采取管制态度。但他们也无法忽视来自网络巨头的声音。Google、Yahoo这样的公司通过不受限制的因特网赢得了上千亿美元的市值,更重要的是,这些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对于普通美国人来说,是等同于言论自由一样的权利。

  未来几个月,新的电信法案即将出台。如今,支持和反对将“网络中性化”的原则写入最终条款的议员旗鼓相当。分析人士认为,可能要到2007年才会完成最终的提案。此间,围绕“网络中性化”的斗争将更加激烈。驻华盛顿记者牛震报道

  邓永平:我也来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产业链的问题:过去的通信产业链是通信设备商-ISP-用户,通信设备商做高附加值的产品面向ISP,ISP做规模经济直接面向用户,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利润相当,进入的门槛也相当(厂商需要较高的技术门槛,运营商需要牌照,而且双发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这样就形成了一条健康而具备可持续性的产业链,当然用户也因为ISP间的竞争而获得了实惠。

  目前的情况是信息通信的产业链拉长了,在ISP和用户之间插入了一个ICP,正在而且逐步会把ISP同用户隔离,ICP不同于ISP和通信设备商,它一个是进入的门槛低,成本低,二个是攫取的利润特别高,而且相当部分是原来ISP的利润。这样。ICP的利润空间要大于ISP和通信设备商,而成本却很低,那ISP为什么不去做ICP,而ISP去做ICP显然是有很多优势的,ISP掌握的网络资源,用户资源还有品牌资源等都使其更有可能做大,做成功。这样的话,如果ISP成为了一个成功的ICP,那他何必再去做没什么赚头的ISP,那网络谁来建,谁来运营,通信设备商的利润也必然受到影响,谁还有动力来研究新技术。所以,这样一条产业链不是一条健康可持续的产业链。当然,也有人提出网络都交给政府,大家都租用政府的网络去开展业务,但这样的情况,不是又走回了政府垄断经营的老路。

  二、价值和定价的问题:ICP以极低的成本获得了极高的回报,用户为什么不说ICP暴利,那是因为ICP给用户带来了很高的信息价值,体现了服务价值决定说或者影响服务价格,

  ISP给ICP提供了这么高的利润和回报,为什么不能提高价格,从ICP手中拿到更多的利润,甚至是本来就属于自己的那份利润。同样的道理,如果ISP能够给公众用户带来高价值的回报的话,就可以提高收费,用户也觉得物有所值,只不过internet的使用习惯要ISP大力去打破。

  初期可以向ICP根据其享用的服务价值来收费,就像自来水和电力行业一样,商业用水比居民用水价格就是要高很多,工业用电和居民用电的价格就是不一样,而他们用的水和电都是一样的。

  三、电视运营商的问题:一个是目前国内的电视运营商是否是成功的,是否应该成为电信运营商的榜样,我记得前几天广电总局还在抱怨他们的ARPU值太低了,想向电信进军,说明他们也不安心做电视台的管道了(当然,他们不能向电视台进军,因为这条路他们根本走不通)。另一个,再看看国外的电视运营商,他们已经是融入电信业了,自身也成为了ISP,而且也照样对的ICP不满,正与传统的电信运营商组成联盟。

  个人觉得:从行业来说,ISP目前应该结成联盟以掌控行业的未来,建立和维护新形势下健康的产业价值链,而对于企业自身来说,在这个大洗牌的年代,要防止自己的传统语音业务被新冒出的虚拟运营商给取代,同时也不放弃有利的ICP,以应对目前的局势,掌握企业的命运。最终是推动利润在整个产业链上的合理分布,促进通信产业的健康发展。

  观点五:优化业务网络架构,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可盈利

  唐宏:对电信而言,互联网业务并非不赚钱,而是投入过多,但产出较少,投资回报率比较低。这其中涉及的因素众多。不可忽视的是,业务网络架构的合理性,也是关系到业务能否赢利的关键一环。

  现阶段中国电信数字媒体业务采用集中服务的模式,通过基于C/S模式的流媒体服务器/CDN服务架构为用户提供服务。伴随着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这种C/S架构下的业务网络投资剧增,使得业务运营成本升高,直接导致产品定价偏高,也是电信在日益激烈的互联网市场竞争中难以赢利的原因之一。

  因此,电信在开发新业务、新产品的同时,还应注意业务网络的优化和创新,打造“质优价廉”的业务网络。例如:与现有的C/S和CDN组网架构相比,P2P网络架构在媒体存储、交换和传输等领域存在先天优势,蕴藏着巨大的业务创造力和应用前景,业已广泛应用于流媒体、语音通讯等众多领域。中国电信也可以深入挖掘P2P技术应用潜力,发挥其技术特长,克服P2P在管理、安全和版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选择适当的技术方案,制订统一的技术体制、标准,优化现有的互联网数字媒体业务网络,以降低数字媒体等业务的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率,同时也有助于抬升产品的性价比,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从而吸引更多的宽带用户,获取更多的业务收入,最终实现业务赢利。

  观点六:成立专门的ICT公司 开展内容服务

  孙剑晖:互联网本身就是可赢利的。要不然yahoo,google以及盛大就不可能有这么好的发展态势。同样的技术、同样的网络,但那么多独立ICP赢利了,电信怎么就无法利用自己的网络赚钱?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接入控制、服务区分与质量保证等技术问题,也不是计费模式等业务开展模式问题,根本的是我们的管理体制问题。

  在互联网时代不是越大越好,关键是快速、灵活。我们以效率低下、相互牵制之庞大身躯在激烈的、日新月异的信息服务市场环境中竞争,同各个武装到牙齿且行动迅捷的一个个恶兽去打拼,不被咬得浑身血淋淋的那才奇怪。以传统的全国、省、本地网层层级别为行动机制却经营自己建设零距离的互联网,不举步维艰那才奇怪。我们的竞争对手整天忧虑的是企业如何生存,而我们的决策与执行者考虑的更多是如何正确领会上级的想法。少犯错误,官僚主义至上,我们不败才怪。

  所以在我看来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电信以风险投资等方式,以业务为区分,成立一个个的专门的ICT公司。比如专门经营互联星空的公司,专门经营商务领航的公司,专门经营游戏的公司等。各公司与电信的关系是资本的控制、利益的联盟,而非行政的领导。这应是解决电信互联网赢利的根本之道。

  观点七:将现有的互联网升级成可控制、可管理的CIPN网

  陈文华:面对当前这种的ISP与ICP的局面。ISP运营层面有两种选择:一是全面开展ICP业务,这种难度很大,应用会五花八门,一般不是ISP的专长;

  另一个是加强用户、网络传送以及ICP的控制。ISP牢牢掌握住用户,建立统一的应用门户和平台,直接接受用户的应用请求。同时,后台与各类ICP结成联盟。对他们的应用和内容产品,在统一门户或平台上进行严格管理和分类,在联盟范围内,加强搜索的准确性和严肃性,确保内容或应用的质量。同时做好该内容或应用的可靠的有保障的网络传送。这样建立起一个以ISP为主导的价值链。这种方式,需要我们对现在的网络或网络技术进行改造和升级,这方面ISP还是可以有所为的。实际上这就是IMS技术体系所要达到的理想目标,这也是为什么运营商现在都非常重视IMS技术体系的研究和应用实践。

  IMS是一个长期的完美的解决问题的网络技术体系。但是,IMS体系中有关QoS的部分,尤其是固定网络部分,还没有成熟的解决方案。而这部分又是整个问题的关键。我们可以借鉴IMS的理念,针对我们中国电信的网络实际环境,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我们目前提出的CIPN网络的概念就是结合了我们电信的网络实际情况,首先解决好骨干网和接入层网的针对每个用户或业务流的端到端精确的QoS解决方案,再结合软交换的改造升级,以及打造应用层的统一门户,实现业务的自上而下的感知继而实现将ICP的内容或应用产品有质量保证地传递到用户处,来解决ISP主导的信息服务价值链。目前我们正在深入开展CIPN(电信级的互联网)网络研究和规划项目。

  我们未来的融合业务,初步考虑分为会话型业务(含不同质量的语音、视频、其他多媒体会话通信)、BOD、广播业务、新型应用业务、普通上网业务(一般的Web、Telnet、FTP等业务)。

  今后,我们可以为每个客户都提供尽量高速的宽带接入。但上网业务需要另外申请,并且提供若干限制带宽的包月或按流量计费模式。用户也可以直接使用上述除普通上网以外的业务,这些业务的使用,可以像我们现在使用的电话模式一样,随时可以动态使用电信统一提供的各种应用或业务。收费方式可以是预付费、后付费。可以是某类业务或组合的包月,也可以是按照使用不同业务,单次收费。

  如果我们依靠这种模式,逐渐将用户都统一到由门户统一入口,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收集分析用户应用行为,分析各类应用的市场规模和发展速度,进而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更多更好的营销战术手段和业务经营策略。

  总之,将一个没有任何差异化管理和控制的互联网升级成一个统一的、融合的、可灵活扩展能力、可管理控制的集所有传统电信业务和新型互联网应用业务的网络是电信运营商实现通过互联网盈利的有效方式。正如沃尔玛、国美和苏宁的生产运营一样,我们控制销售渠道,直接面向客户,将ICP屏蔽在我们之后,从而实现整个价值链的主导。

  专家总结

  徐建锋:首先本人衷心感谢各位的积极参与和踊跃发言,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思路,促进了研究院内部思路的碰撞和交流,但遗憾的是没有看到从事交换和传输同事的观点,下次再补吧。以后的讨论,我们可以放大到社会范围,邀请业外专家和老百姓参与。

  看了大家的观点后,我简单谈谈我了解的情况和观点。

  首先,创建可赢利的互联网的基础是业务的可控、可管和可计费,灵活的强大的控制能力和计费能力是关键。简单说,本人支持建设一个有“围墙”和“安全门”的互联网。这种控制是两个层面的,一个是网络层面,一个是应用层面的,两个层面有独立,也有配合。网络层面的控制主要在接入,局端的业务接入网关(BRS/SR)和家庭网关是控制的执行者,现在缺少统一的命令发布者。网络层的控制可以控制应用层,也就是下层可以控制上层。网络层控制的主导者运营商,这是运营商与ICP谈判的基础,是业务区分的基础。应用层的控制,主要是应用服务器和应用终端,这个需要ICP与运营商的配合。我曾经这样设想,当一个客户申请ADSL的时候,只能进行互联网流量和收发邮件,如果需要MSN,就交1元钱,如果希望传奇游戏,再交1元。这样中国电信的应用就无穷无数了。这种模式的实现的前提,就是运营商具备控制能力和计费能力。这个思路本人基本赞同卢燕青的思路。

  其次,中国电信不应直接开发和提供内容业务,而是通过合作的方式提供内容给客户。我们不必过分眼红ICP,整个ICP行业来讲,它们是亏本的。根据CNNIC的统计,到2005年低国内网站有6万多个,而大家现在关注的是挣钱的几个或者几十个网站,比例小于整个网站数量的1%。从业务流量的角度看,这些挣钱的网站,占到的流量比例不到10%。这说明存在很多平凡的、陪衬或者陪葬的ICP,很多ICP在为生存而努力。我们容易关注10大元帅,但是忘记了几百万牺牲的烈士。这些无名的ICP为互联网的发展同样功不可没。同时大家看到的是ICP的市值,而没有重视它们实际利润,所有国内ICP公司的利润总和并不大。如果将所有ICP作为一个企业来分析,它们是亏本的。以上缺少精确的统计数据,只是个人直接判断和估计,没有精确的统计分析。所以,个人认为中国电信不应该直接参与到内容提供的开发中,这种风险是比较大的。中国电信着重通过资本操作或者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新兴的或者成熟的ICP合作。

  再次,赞同唐宏的观点,中国电信应该顺应技术发展,采用新的技术建设自己的通信平台,而不是传统的电信技术。在互联网的初期,ICP和运营商的冲突是很少的,甚至可以说运营商是鼓励的和支持ICP的。现在的主要问题是ICP提供的不再是内容,而是ICP采用新的技术提供了通信服务,在业务上对传统电信的业务形成了替代,比如MSN、Skype等等,大量分流了传统电信的业务。在基本的通信服务上面,我个人认为应该直接面对竞争,迎面而上。

  第四:ICP和运营商是合作者,掏钱的应该是客户,如果掏不到客户的钱,无论是ICP和运营商都不可能生存和发展。目前互联网存在大量对运营商和ICP都不利的应用,比如BT等等。目前只有运营商有能力和手段管理客户,控制ICP的目的最终也是为了管理客户。

  第五:我们回头仔细看看,虽然ICP新的通信技术替代了运营商的服务,但是ICP挣钱的其实不是通信服务部分,而是其增值业务,如网络购物、游戏、广告等等,MSN消息传送并不收费。这说明通信服务的业务价值正在下降,很可能变成一种免费的、或者增值的业务,而不是基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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